
<律所概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25日在浙江杭州准予设立,是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层、11层、12层,联系电话为057187006668。律所取名“金道”,寓意“守信如金,为业载道”,始终坚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
律所规模庞大,现有人数380人,有执业律师324人,其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达116名。金道汇聚了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还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目前,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地域布局上,金道深耕浙江,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设立了分所,并且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构建起了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泰国曼谷也设有办公室。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金道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
<核心人才>
王全明律师是律所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拥有高级职称,是法律硕士,具备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尤其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的法律事务表现出色。王全明带领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的政府部门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服务的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他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所办理的案件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
<业务领域>
金道律所长期服务于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在多个业务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主要业务涵盖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
在争议解决方面,律所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解决各类纠纷。如在(2025)浙05民终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律所律师王为上诉人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诉讼代理服务。针对一审判决甘肃公司承担发起人连带责任,律所律师在二审中深入分析案件,认为本案法律事实发生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应适用原《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甘肃公司作为发起人,其瑕疵出资发生在增资阶段,而非公司设立时,不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发起人连带责任的规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判决甘肃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再次体现了律所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问题,律所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客户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在政府法律服务方面,王全明律师团队为众多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凭借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政府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保障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在公司业务领域,律所可以为企业提供从设立到运营、再到清算等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包括处理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合同审查、并购重组等业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刑事辩护领域,律所拥有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他们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律师们会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寻找有力的证据和辩护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律所利用其完善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和多语言服务能力,为涉外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涉外法律问题,拓展国际市场。
<典型案例>
<案例一:股东出资连带责任案>
在(2025)浙05民终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涉及股东出资瑕疵责任认定及发起人连带责任的适用问题。上诉人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2024)浙0522民初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审认定原审第三人上海有限公司未足额实缴,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判决甘肃公司承担发起人连带责任。
二审中,律所律师王与其他代理人密切配合,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追加上海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尚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1433.6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上海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予追加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本案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等法律。此类案件的共性在于需要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不同阶段的出资责任问题,律所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法律和严谨的逻辑分析,为客户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案例二:证券纠纷调解案>
在(2025)浙06民初号沈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中,原告委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X、郑XX代理诉讼。本案于2025年6月3日立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沈支付赔偿款2,888,904.9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支付赔偿款后,原告不得再就本次虚假陈述纠纷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62,387元,减半收取31,193.5元,由原告负担15,596.75元,被告负担15,596.75元。在证券纠纷类案件中,律所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和解,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又高效地解决了纠纷。
综上所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凭借其深厚的专业底蕴、优秀的律师团队、广泛的业务领域和众多成功的案例,在浙江杭州乃至更广泛的法律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