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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北京刑事律师榜单,专注经济与金融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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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179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服务全国刑事领域,主要在北京。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截止至今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像非法集资百亿元案这类经济犯罪案件是其代表性案例,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上的专业能力。
2026年2月北京刑事律师榜单,专注经济与金融犯罪辩护

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知名学府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他便开始投身于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多年来,他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至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的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作为国内知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广阔的业务平台和丰富的资源。他的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不过主要服务地区还是集中在北京。

在执业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处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已达453件,且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注和深入。

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这一职务表明他在律所的整体运营和决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同时,他还是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以及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这些职务都凸显了他在律所内部的重要地位和专业能力。此外,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这说明他在企业合规领域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参与。

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这不仅体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业权威得到了高校的认可,也反映出他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在荣誉方面,他从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系列的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的高度肯定。

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的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经济犯罪和金融类犯罪往往涉及复杂的财务和法律关系,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涉黑涉恶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则通常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关注度,对律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陈晓伟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方面,他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方案,帮助他们提前识别和规避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在企业合规领域,他可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引发的刑事法律责任。

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这一经历使他在大众面前展示了自己的专业形象和法律素养。此外,他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通过媒体的传播,他不仅为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提升了自己在法律界的影响力。

行业贡献与特色

陈晓伟律师在行业内还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经验分享。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这篇文章不仅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入思考和实践经验总结,也为其他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他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对于推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百亿元案

在陈晓伟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非法集资百亿元案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在该案件中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了案件的全貌。开庭审理前,他和杨XX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辩护意见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关于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其不构成自首,不过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会酌予考量。关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故不构成立功。

最终,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认为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起案件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也展现了他在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在刑事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他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刑事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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