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服务理念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起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630,律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陈建平律师专注于全国劳动、工伤案件,采用团队办案的方式,以确保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他始终秉持着一切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致力于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的客户,他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其服务的贴心与周到;对于经济困难前期拿不出律师费的客户,他还可以先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这一举措为许多有法律需求但资金困难的客户解决了燃眉之急。
处理衢州工伤案件
在衢州工伤案件中,申请人高XX与被申请人浙江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高XX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2024年11月13日起解除,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140,886.5元以及经济补偿金8310元。陈建平律师作为高XX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在案件受理后,与团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与分析。由于工伤待遇案件涉及多项法定赔偿项目的计算,且双方在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陈建平律师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调解策略。
他向仲裁庭清晰陈述了申请人因工受伤的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以及据此计算出的各项法定待遇,展现了扎实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同时,他客观评估了裁决程序可能面临的周期和执行风险等因素,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确定了通过调解实现快速、有效获赔的核心目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陈建平律师与被申请人方进行了多轮专业、务实的协商。他既坚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调解意愿,将赔偿总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后续医疗费报销的配合义务等核心问题一揽子纳入调解方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灵活的谈判技巧,最终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令各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案件最终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申请人浙江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高XX30,000元(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费、伙食费、护理费等),该款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支付,被申请人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申请人高XX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医药费的工伤保险报销手续,报销所得款项归被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确认此次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已全部处理完毕,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案件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调解的程序规定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实体法规,通过调解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
陈建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调解过程中,他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应变,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利益,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做法,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执行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从整体执业情况来看,陈建平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在劳动、工伤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处理的案件累计上千件,每一个案件都体现了他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无论是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是在庭审或调解过程中,他都始终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团队办案模式也使得案件处理更加高效、专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陈建平律师将继续秉持其服务理念,为更多的客户解决劳动、工伤方面的法律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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