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他现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该领域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处理婚姻纠纷
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开始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师等人代理,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并争夺抚养权,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存在激烈争议。
李超律师团队围绕诉讼核心开展工作。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对于抚养权问题,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复杂的财产争议,律师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认定感情破裂;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认定彩礼总额为30万元,扣除原告已返还的10万元,酌情判决原告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经过对双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多个银行账户的复杂核算,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下,裁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81,630.73元。
解决借贷争议
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张于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被上诉人张及冯,因双方系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张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中其诉讼请求被驳回。张不服,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
李超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一审未被充分采信的关键证据——上诉人与张江之间的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指出录音中张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且其关于款项交付细节的陈述与上诉人陈述能相互印证。针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前后矛盾的抗辩理由,结合录音内容中对话的连贯性、逻辑性进行有力驳斥。同时,将录音内容与证人证言、上诉人提交的房产买卖协议等证据形成证据链,以证明借款资金来源及交付可能性,强化待证事实的证明力。
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了上诉请求。认定结合通话录音、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能够证明张向张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对该部分债务应予偿还。但张主张的超出200,000元部分,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借款用于张与冯的夫妻共同生活,故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张偿还张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张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李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婚姻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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