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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制造毒品案:律师凭借深厚实务经验,为被告争取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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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龙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8年
律所: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081054489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100800665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龙成律师,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近五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员,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熟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办事流程,具备办大案、要案一般律师不具备的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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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的龙成律师自200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超18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在成都某特大制造毒品案中,他为被告谢X辩护。面对极其不利局面,他制定务实策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死缓结果,体现其刑事辩护的实务经验。
成都制造毒品案:律师凭借深厚实务经验,为被告争取死缓判决

一、龙成律师执业背景

龙成,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893。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近五年工作阅历。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四川省律师协会资深会员,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与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超1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

二、特大制造毒品案案情

本案是一起重大制造毒品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X、谢X、沈X共同预谋并出资购买大量麻黄素等制毒原料,在成都市XX区租赁房屋及河边等地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褐色晶体1814克(含量57.6%)及褐色液体1912克(含量34.2%),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被告人谢X被指控为共同犯罪主犯,负责联系购买制毒原料、提供部分资金、协调转运工具等。且谢X有前科,案发后被以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面临极重刑罚

三、律师制定辩护策略

龙成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谢X的一审辩护人。面对毒品数量巨大、当事人系主犯且有前科的不利局面,他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庭审中未作无罪辩护,而是围绕量刑情节展开:一是强调谢X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二是结合分工和出资比例,提出谢X作用相对于另一主犯彭X较小的意见;三是从人情角度提请考量谢X的家庭情况。

四、案件判决结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虽认定谢X系主犯,但在量刑上区别于作用更突出的彭X(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谢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案件体现的律师价值

本案中,龙成律师展现出在重大刑事案件中沉着、专业的执业素养。面对可能判处极刑的严峻形势,他精准把握“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有效组织辩护意见,在量刑对比上为法庭提供参考,使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获得区别于第一主犯的刑罚评价,实现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的本质区别,挽救了当事人的生命,体现了刑事辩护中精细化辩护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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