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律师实力不凡
在法律行业,有许多专业且负责的律师,刘学勤律师便是其中一位。刘学勤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在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执业期间,他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和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等,还荣获过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是多个机构的公益律师。他待人耐心真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秉持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借贷迷局现端倪
在刘学勤律师代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十分典型。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陈X称2014年与李X相识,李X以理财专长劝说其投资,后以购买车辆等为由向其借款,且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代理此案。刘学勤律师经过仔细梳理案件细节,有了重大发现。原来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在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三、庭审抗辩显成效
在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方提出了关键抗辩。一是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二是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刘学勤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
四、成功维权显正义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进行案件定性,通过对《理财协议》及交易细节的深度分析,准确识别案件本质为委托理财收益分配纠纷,而非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纠纷,为后续抗辩奠定核心基础。同时,他围绕理财协议、账户盈利事实、款项用途等关键节点,组织并提交证据,有力反驳原告诉求,让法院清晰了解案件事实全貌。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