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现任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其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案件案情概览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
审前介入与争议聚焦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阅卷并与检察机关沟通案情。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因为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的李某获利金额和赌资数额与侦查认定有较大差异,且存在证据方面的问题,所以这两个问题成为了案件辩护的关键。
审查起诉阶段协商
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沟通,李鉴春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得到了部分采纳。检察机关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然而,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这个阶段,虽然在事实和数额认定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量刑方面还未达到理想状态。
审判阶段量刑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律师继续努力。他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在审判阶段,李鉴春律师通过充分的论证和类案参照,成功突破了“类案无缓刑”的困境,实现了量刑的优化。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的辩护成效凸显于多个方面。首先,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其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最后,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也能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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