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王帅龙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拥有工会调解员的职称,自2020年开始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服务于绍兴地区,其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执业至今,王帅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执业范围包括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能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交通事故维权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使摩托车侧翻撞击路边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三原告作为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收集关键证据形成证据链,针对被告及保险公司的抗辩逐一反驳,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路面缺陷索赔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单方面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原告作为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维权。王帅龙律师等收集关键证据,论证路面缺陷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回应被告抗辩,精准核算诉求。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65747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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