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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三年能否算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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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258人看过
导读:失踪三年不算离婚,也不能直接分割财产。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失踪,财产由配偶、成年子女等指定人代管,但婚姻关系不解除。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时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失踪三年能否算离婚财产

一、失踪三年能否算离婚财产

失踪三年不算离婚,也不能直接分割财产。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但宣告失踪并不导致婚姻关系解除,无法按离婚程序分割财产。

若想解除婚姻关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失踪三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失踪三年,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一方失踪,无法协商,法院通常会在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一般会为失踪方保留其应得份额,由其财产代管人代管。若失踪方有债务,从其财产中支付。需注意,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失踪三年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方失踪三年,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未失踪方。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由于失踪方无法实际履行抚养义务,从保障子女权益和健康成长出发,未失踪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极大。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即便之后出现,要变更抚养权,也需通过合法途径,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当探讨失踪三年能否算离婚财产时,除了这个问题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一方失踪三年后,若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何确定失踪方的财产份额是个关键问题,通常会为失踪方保留应得份额。另外,在宣告失踪后,如果另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还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诉讼。若您对失踪三年涉及的离婚财产分割细节、宣告失踪流程以及后续离婚程序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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