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租公司“跑路”,业主陷入困境
在商业活动中,包租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作本应是互利共赢的,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在成都,业主唐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不仅如此,该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让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难题。
二、专业律师介入,开启维权之路
唐XX找到了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郭寿瑶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业务,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接到案件后,郭寿瑶律师迅速展开工作。
三、深入调查,揭露关键问题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即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四、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她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同时,她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精准核算,最大化客户权益
郭寿瑶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六、胜诉判决,挽回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法院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原股东)与邱XX(现股东)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需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16%计算)。
本案是典型的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纠纷。郭寿瑶律师通过追加未出资股东的辩护策略,成功穿透了公司面纱,让背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无法逃避债务,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这不仅体现了郭寿瑶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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