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杨权法律师自执业以来,立足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27344,主要服务于常州地区。其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杨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学历背景,这种高水准的专业教育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执业理念上,他始终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原则,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杨权法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并且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特别是在劳动工伤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总承办案件的比例约75%。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展现了其全面的法律业务能力。
律协任职情况
除了日常的案件办理工作外,杨权法律师还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相关事务。他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在这些职位上,他为律师行业的教育培训、立法与行政等方面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的专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在2023年,杨权法律师处理了一起由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案号为常武劳人仲定字〔2023〕第×××号。该案件中,申请人为王XX,被申请人是江苏XX公司,杨权法律师作为被申请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案由为工资、赔偿金争议。2023年2月7日,仲裁委依法受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处理,相关款项业已支付。随后,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仲裁委决定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显示出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通过协商等方式有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承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在2021年,杨权法律师还参与承办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1)苏0412民初629号。原告潘XX委托杨权法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被告包括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是紫金XX公司。事故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孙XX车辆又撞到在公交车站台上的潘XX,造成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交警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经司法鉴定,潘XX构成两处十级残疾,确定了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围绕各方的责任分配和赔偿金额等问题,各被告及第三人提出了不同的答辩和主张。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法由侵权人予以赔偿的原则。对于具体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孙XX所在的常州市XX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30%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XX64246.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赔偿潘XX医疗费985.6元,并对案件的受理费和鉴定费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在这起案件中,杨权法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潘XX争取到了合法的赔偿,充分展现了他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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