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涉嫌犯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用卡诈骗涉嫌犯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骗取、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等情形。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若符合上述条件,公安机关会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
二、信用卡诈骗的基本要素包含哪些
信用卡诈骗的基本要素如下:
主体要素
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素
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
客体要素
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也侵犯银行及信用卡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要素
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行为。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三、信用卡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方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数额认定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指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指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指五十万元以上。
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指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巨大指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指五百万元以上。这里的恶意透支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当了解信用卡诈骗涉嫌犯罪立案条件有哪些之后,还需知晓相关的法律后果和后续影响。一旦被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成立,除了要面临刑事处罚外,还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需偿还所骗取的款项及利息等。并且个人的信用记录会遭受严重破坏,影响后续的贷款、出行、就业等诸多方面。现实中,信用卡诈骗的判定和处理程序往往较为复杂,还存在追诉时效、量刑标准等问题。若您对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以外的问题还有疑问,或是害怕自身陷入此类法律风险,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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