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阶段案子能否再上诉
执行阶段案子不能上诉。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诉讼行为。上诉需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民事判决上诉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民事裁定为送达之日起10日;刑事判决上诉期为10日,刑事裁定为5日。进入执行阶段,意味着判决、裁定已生效,不符合上诉条件。
不过,若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可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当事人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执行异议能否上诉
执行异议分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处理方式不同。对执行行为异议,法院审查后会作出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非上诉。
对执行标的异议,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不是上诉。所以,执行异议一般不能上诉,但有申请复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救济途径。
三、执行异议被驳回可起诉吗
执行异议被驳回,分不同情况确定是否可起诉。
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被裁定驳回,且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案外人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若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的,不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我们探讨执行阶段案子能否再上诉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在执行阶段,若对执行行为本身存在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法院会对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另外,若发现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还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无论是执行异议还是再审,都有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如果您对执行阶段案子上诉、执行异议程序、再审申请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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