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请求撤销如何处理
若股东会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若该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法院可能不支持撤销请求。
股东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起诉时要举证证明表决方式存在轻微瑕疵,如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等。法院会审查瑕疵是否轻微以及是否影响决议实质内容。若瑕疵不影响决议实质且未损害股东实质权益,法院会驳回撤销诉求;若瑕疵虽轻微但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可能支持撤销。
二、股东会表决瑕疵撤销请求不被支持该咋办
若股东会表决瑕疵撤销请求不被法院支持,可考虑以下途径。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可积极收集新证据,像会议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表决存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证据,重新起诉。
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存在程序违法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上诉后结果仍不理想,还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可能的错误裁判。
三、股东会表决撤销请求被驳回后法律途径有啥
股东会表决撤销请求被驳回后,可考虑以下法律途径:
上诉:若驳回撤销请求的是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
申请再审:若二审维持原判或该驳回裁定是一审终审裁定,可在裁判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对案件重新审查。
另寻救济:若股东会决议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依据《公司法》规定提起决议无效之诉。
当探讨股东会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请求撤销如何处理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请求撤销成功后,之前依据该有瑕疵表决做出的公司决议所产生的交易是否有效。另外,若股东以轻微瑕疵请求撤销被驳回,后续发现新的证据证明瑕疵影响更大,是否还能再次请求撤销。这些都是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可能遇到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股东会表决方式瑕疵撤销及相关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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