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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通综合领域律师推荐,擅解合同与家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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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437人看过
导读: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其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如代理X砂浆公司诉X实际施工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充电桩供电异常致营运车辆损坏赔偿案,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挽回经济损失。

跨学科背景律师,服务南通地区

沈杰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其在法律业务中优势明显。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62xxxxxxxx558,目前任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合伙人。他立足南通,服务地区覆盖江苏南通,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沈杰律师秉持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已成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的信赖之选。

多领域专业深耕

沈杰律师的执业理念促使他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他以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不同诉求的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他善于运用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等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避免损失。他还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

执业以来,沈杰律师处理案件300余起。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他曾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在复杂的案情中梳理关键脉络,为企业解决了重大难题。同时,他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有效避免企业因人事争议造成的损失,展现了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系统思维。在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方面,他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遗嘱继承诉讼,能够在维护当事人家庭情感与实现财产权益最大化之间找到精妙平衡。

社会职务与学术荣誉

沈杰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在社会职务方面也有诸多担当。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这些社会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和责任感。此外,他还获得了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这一荣誉证明了他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对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深入探索。

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在X砂浆公司诉X实际施工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中,2014年原告XX公司与被告倪X签订《定作加工合同》,向X六期工程供应复合保温板。合同履行中,倪X参与货物数量及金额核对并签字确认,但截至起诉时仍有214,319.7元货款未支付。XX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将实际施工人王X及其前员工倪X诉至法院。被告王X辩称已结清款项,且债权超过诉讼时效,XX公司应向第三人申报债权。

沈杰和张律师代理此案,在证据收集与梳理方面,全面搜集并整理《定作加工合同》、对账单、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明确证明供货事实及欠款金额,特别是倪X作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及其对账行为的有效性。在法律论证与抗辩应对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法律规定,精准论证货款支付义务及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针对王X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提出因倪X离职后未正确披露实际施工人身份导致维权延迟的理由,成功反驳对方抗辩。在诉讼策略制定方面,发现实际施工人身份争议后,及时申请追加王X为共同被告,积极准备并提交相关生效判决书,证明王X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强化其付款责任,通过合法程序推动案件进展。最终,法院认定XX公司与王X之间存在有效买卖合同关系,倪X签署的对账单对王X具有约束力,XX公司催款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判决王X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沈杰律师在此案中通过全面的工作,为XX公司实现了债权。

代理营运车辆损坏赔偿案件

在充电桩供电异常致营运车辆损坏,新能源公司及一人股东连带赔偿案中,2025年3月1日,原告俞X的苏MXXXX6汽车在被告一管理维护的充电桩充电时,因供电异常车辆突然断电且无法启动,另有袁某的车辆也出现相同故障。俞X将车辆送修,产生维修费18427.1元,维修周期自2025年3月1日至4月21日。事发后协商无果,俞X委托沈杰律师代理此案,诉求为判令两被告赔偿维修费、营运损失,杨X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抗辩原告无专业资质检测报告证明车辆损坏系充电桩故障所致,维修费与营运损失证据不足

沈杰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精准收集维修凭证、接处警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锁链,反驳被告“无专业检测报告”的抗辩;在主张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时,紧扣法律规定凸显杨X举证不能的后果;针对营运损失,结合行业标准合理调整诉求。法院最终认定俞X与被告一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营运损失按标准计算支持1421元,被告一为一人公司,杨X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需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一给付俞X合计19848.1元,杨X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求。沈杰律师高效维护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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