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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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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967人看过
导读: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有多方面效果。主体变更上,原债权人脱离诉讼,受让人提交材料经法院审查认可后成为新主体。权利行使方面,受让人取得相关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可主张原债权权利范围。对债务人来说,其接到通知后,能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符合条件时还可主张抵销。
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什么

一、诉讼程序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什么

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会产生多方面效果。

从主体变更角度,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脱离诉讼受让人成为新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但需向法院提交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明材料,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完成主体变更。

从权利行使方面,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担保权等。不过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受让人可在诉讼中主张原债权的权利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等。

债务人而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对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例如原债权存在履行瑕疵等抗辩事由,可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力认定有何规则

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效力认定规则如下:

首先,债权转让协议本身需有效。依据《民法典》,债权转让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其次,通知债务人是关键。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诉讼中转让债权,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再者,受让人取得从权利。除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外,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最后,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和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诉讼中债权转让对第三人效力认定规则是啥

诉讼中债权转让对第三人效力需综合判断。一般而言,债权转让通知到达第三人时对其生效,未通知的,该转让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第三人接到通知后,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若已向原债权人履行,其履行行为仍有效,受让人仅能向原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同时,若第三人对原债权人享有抗辩权,可向受让人主张;若原债权有从权利(如担保物权),除专属于债权人自身外,受让人一并取得。司法实务中,若案件诉讼程序已启动,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变更诉讼主体,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当探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什么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确定,这关系到其能否以自己名义继续参与诉讼。另外,原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是否还对债务人享有一定的通知义务等。这些细节在实际操作中都可能引发新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在诉讼程序债权转让方面,对受让人地位、通知义务等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债权转让效果的更多情况,别错过专业的法律指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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