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看守所羁押时间多长
临时看守所并非规范法律概念,通常说的是在侦查过程中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与案件所处的刑事诉讼阶段有关。
侦查阶段,一般拘留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为7日。
若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集团等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二、临时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
临时看守所并非规范法律术语,若指临时寄押,一般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若为异地羁押,公安机关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将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时间通常以能完成相关协作任务为限。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是治安案件中被留置盘问,一般不超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三、临时看守所羁押期限可延长吗
临时看守所主要是临时寄押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其羁押期限和正式羁押遵循相似规定,存在可延长的情形。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当探讨临时看守所羁押时间多长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羁押期间,如果案件侦查需要补充证据,可能会延长羁押时间。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有特殊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等,可能会变更羁押措施。而且羁押时间的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不同的案件类型和程序会有所不同。如果你对临时看守所羁押期间的权益保障、羁押时间延长的具体条件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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