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
洪昊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为其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虽然执业年限看似不长,但实际上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专注于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此外,他在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等家事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方面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处理相关案件近千余件,涉及金额上亿元。
二、刑事辩护专长
在刑事辩护领域,洪昊律师坚持程序保障与实体抗辩并重。他注重案件细节与证据研判,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支持。在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时,他会严格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从程序的合法性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他的团队具有多专业背景,团队中另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能够在涉及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中,从财务专业角度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团队在处理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代理建房纠纷
在邻里纠纷阻建房案件中,洪昊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业务能力。原告周某某、杨某某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施工过程中,邻居程XX、王某某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致使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洪昊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中,他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以此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
四、二审成功维权
二审中,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他指出上诉人的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最终,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予支持。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