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程豪律师自2014年起执业,在法律行业深耕超十一年。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专业训练,活跃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服务知名企业
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在服务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再审改判案例
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程豪律师助力案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同样,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驳回高额诉请
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时,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出色的辩护,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工资及经济赔偿金等共计332万余元。
刑事辩护成果
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
无罪及不起诉辩护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程豪律师成功辩护,使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中,程豪律师为被告人贺某某提出有效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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