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分立后的公司之间对债务分担有约定,该约定仅对分立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任一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了超过自身分担比例债务的公司,可依据内部约定向其他公司追偿。总之,若无特别约定,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有内部约定的,不影响债权人主张权利,承担债务的公司可内部追偿。
二、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追债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追债的法律责任界定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分立后的公司有内部债务分担协议,该协议仅对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分立后的任一公司或全部公司主张债权。若某一公司承担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可依据内部协议向其他公司追偿。
例如,A公司分立为B、C两公司,A公司原欠D公司债务,若未与D公司有特别约定,D公司可要求B、C公司连带偿还。
三、公司分立后债务人偿债法律义务怎样明确
公司分立后债务人偿债义务按以下规则明确。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分立协议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且经债权人认可,从其约定,各分立公司依约承担相应债务。若分立协议未与债权人约定或未经债权人认可,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或全部分立公司主张债权。承担超出自己份额债务的分立公司,有权向其他分立公司追偿。
在探讨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该由谁承担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公司分立时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应按协议执行。另外,若分立后的公司对债务分担有内部约定,该约定仅对分立公司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当债权人要求其中一家公司承担全部债务时,该公司不能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若您在公司分立债务承担方面,如债务分担协议的有效性、债权人追债的应对等问题上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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