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与方式:
原则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方式上,常见有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变价分割,将财产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同时按财产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债务处理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原则上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清偿义务。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一方事后追认债务,或债务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等,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除外。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债务追偿权咋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债务追偿权的确定如下:首先,明确债务性质,若属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对共同债务有约定分担比例的,一方承担超出自己应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支持。例如,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双方各担50%,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当探讨一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时,除了常见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若有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和财产分割紧密相关,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具体比例也需合理确定。若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对相关细节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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