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不满意该如何做
若对离婚官司财产分割不满意,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等。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有可能改判。
此外,若已过上诉期,还可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查财产分割问题。但申请再审需有法定理由,如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
二、离婚官司财产分割不满可提起上诉吗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离婚官司里,若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部分的判决不满,同样能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载明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若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三、离婚官司抚养权判决不公能上诉吗
离婚官司中抚养权判决不公,当事人能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当事人认为抚养权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不公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启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若原判决确有错误,可能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所以,若觉得抚养权判决不公,应及时行使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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