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联系上的人是否算失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认定并非单纯以能否联系上为准。
即使能联系上,但如果其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达到一定期限,仍可能被认定为失踪。关键在于其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且这种状态影响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等情况。若只是偶尔联系不上,短时间内又出现,一般不符合失踪的法定条件。只有当这种联系不上、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才会依法宣告失踪,并指定财产代管人等,以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等。
二、能联系上却报失踪,此行为是否违法
能联系上却报失踪,此行为可能违法。报失踪通常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明知对方能联系上却故意报失踪,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处警告、罚款或拘留。
此外,这种虚假报案还可能对被“报失踪”人造成名誉等方面损害,被“报失踪”人可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若因虚假报案引发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司法资源大量浪费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所以,不应进行虚假报案。
三、故意报失踪但能联系上,是否触犯法律
一般情况下,单纯故意报失踪但能联系上,若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意报失踪占用警力资源、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若因故意报失踪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等,还可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需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在探讨能联系上的人是否算失踪这个问题后,其实相关联的还有一些重要情况需要了解。若能联系上的人不算失踪,那怎样的情况才符合法律上“失踪”的定义呢?一般来说,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此外,失踪宣告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也是值得关注的点,通常会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来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如果您对失踪的认定标准、财产代管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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