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处理各类案件。他曾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等职务,展现出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认可度。
二、典型案件: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持单刃尖刀致陈XX死亡,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被抓,经鉴定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定罪方面,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在量刑方面,指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与法律适用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于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量刑辩护意见。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考虑到于X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此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谨和公正,也证明了张耀午律师辩护策略的有效性。
四、荣誉与客户群信赖
张耀午律师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曾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等进行辩护,还成功处理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等无罪案例。多年来,他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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