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背景
杨龙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于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2126,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他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其核心服务地区为湛江,其次是吴川,分别在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7号财富汇3001室(总所)和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旁吴川市啟华商务大厦四楼(吴川分所)设有办公地点。
二、深耕多领域案件
执业至今,杨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此外,在婚姻家庭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并熟悉继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其擅长领域还包括工伤理赔。
三、典型案件剖析
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堪称杨龙律师的经典案例。余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XX年10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陆续经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在审理过程中,核心争议焦点集中于三点。一是事实证据的充分性争议,控方指控余X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为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X实施了指控行为,证据链未达到刑事诉讼“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二是构罪要件的符合性争议,控方主张余X的行为符合“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但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X有参加该起犯罪事实。三是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争议,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该程序瑕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四、成功辩护结果
杨龙律师作为余X的辩护律师,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开展辩护工作。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X有期徒刑一年,辩方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首次上诉,余X不服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首次重审,法院再次判决余X有期徒刑一年,辩方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余X再次上诉,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再次重审,辩方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X的起诉。湛江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湛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针对余X的本次刑事追诉程序至此终结。杨龙律师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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