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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婷律师成功代理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免付280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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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703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经办案件百余件,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理念。核心工作包括精准处理复杂案件,如成功代理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通过有效举证和专业论证,为当事人避免巨额损失,并提供风险防范指引。

执业基本情况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23年开始在法律领域耕耘,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经办案件达百余件。其执业理念明确,致力于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让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她的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

案件基本详情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2021年12月,原告薛XX与被告一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玉米买卖合同。薛XX支付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总货款280万元。被告一于1月7日将280万元转至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去向,遂起诉要求被告一支付货款及利息,被告二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核心争议在于被告一向被告二账户付款对原告是否产生货款支付效力,被告一是否需重复支付。

代理关键举措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明确代理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被告一已履行付款义务;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且要求两公司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是被告二内部纠纷;强调薛XX身份使被告一向该账户付款符合交易逻辑。通过这些举措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代理意见,认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被告一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被告一重复支付无依据,被告二与薛XX的款项分配属内部纠纷。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案体现了丁婷律师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证据、专业法律论证的能力,还为当事人提供了风险防范指引,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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