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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宪合代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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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478人看过
导读:自2010年起,魏宪合律师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处理企业经济、合同、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法律事务,累计办案超2000件。

执业经验丰富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凭借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其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咸阳,也涵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多年来,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代理建设工程案

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这一案件中,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xx公司法代表人委托魏宪合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xx公司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还主张合同无效。魏宪合律师在一审二审中积极为xx公司争取权益,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有力辩论。

严谨办案流程

一审时,xx公司提交《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则提交《挂靠协议》等证据反驳。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后,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等证据,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魏宪合律师严谨对待每一个环节,确保案件顺利推进。

案件胜诉成果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已支付款项,也只有部分被xx公司认可。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关于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此案件的胜诉体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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