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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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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1 · 1910人看过
导读:执行期限有别,法院执行案自立案起6个月内完成,非诉执行案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时效的中止、中断参照诉讼时效规定,计算方式依文书而定。执行中,法院依规推进,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落实,确保司法执行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维护法律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一、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执行期限有别。通常,法院执行案自立案起6个月内完成,非诉执行案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3个月,如需再延则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时效的中止、中断,参照诉讼时效相关规定。计算方式按文书而定,规定履行期的从最后一日算,分期履行从每次最后一日算,未规定的从生效日算。

执行中,法院依规推进,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落实。

二、执行期限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执行期限的中止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这是申请人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可中止。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比如案外人主张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等实体权利,可能影响执行进程,需中止审查其异议期间的执行。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待继承人明确权利义务后再恢复执行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同样要等确定承受人后继续执行。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例如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使执行程序暂时无法进行。

执行中止一般会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三、执行期限的延长条件是什么

执行期限的延长需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因出现特殊情况,且该情况致使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延长执行期限。这里的特殊情况通常指一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障碍,例如执行标的物涉及复杂的权属争议需漫长调查核实,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查找线索等。申请执行人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特殊情况及延长执行期限的必要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若符合条件,会依法作出延长执行期限的裁定。

在执行期限及申请执行时效等方面有着明确规定。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在相关法律事务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执行期限延长,该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又或者在申请执行时效的计算上,具体情况该如何准确判断?如果您对执行期限、申请执行时效等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让您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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