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宓律师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同时还兼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其在专业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在典型案例方面,2025年,张宓律师代理了原告谭X诉被告鲍XX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请求准予离婚并获得婚生女鲍X的抚养权及被告支付抚养费。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原告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且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在办案过程中,张宓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发现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以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谭X与被告鲍XX离婚,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
张宓律师秉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信条,在执业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担任学校的法学教师和法制副校长,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普及法律知识。在承办案件中,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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