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启亮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服务地区为宿迁,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他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底蕴。
沈启亮律师现担任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同时还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以及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此外,他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某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
在执业过程中,沈启亮律师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近年来,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猥亵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及各类毒品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权犯罪。同时,他也擅长重大民商事诉讼,以及为企业及高端客户提供私人法律顾问服务。
沈启亮律师在执业生涯中取得了众多荣誉。他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还获得了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称号。此外,他还是宿迁市电视台《万家学法》特邀律师。
沈启亮律师办理过众多典型案例。在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他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建议调整为十年以下,法院予以支持。他还是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和维护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承办律师。在某销售伪劣商品案中,他通过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某故意伤害罪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经他辩护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相关人员公职得以保留。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中,他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通过精神能力鉴定,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缓刑。
在“XX神”邪教资金转运大案中,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为沈启亮律师。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5月至6月期间,何XX、张XX受“XX神”邪教组织境外人员指令,组建转款团队,指挥刘XX等人将超过4000万元的邪教组织资金分批跨省运输并转移至境外。沈启亮律师在辩护中,与其他辩护人一同就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首、退赃等从宽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对相关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沈启亮律师的当事人刘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成功争取到降档量刑。
沈启亮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