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530xxxxxxxxx0608,服务地区为昭通,其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他本科学历,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
程隆银律师法律职业生涯起点颇高,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相关经验。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两年,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和合规体系搭建,对企业法律风险点把控精准;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参与百余次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和法律适用研讨,培养了对案件侦查逻辑和证据链完整性的敏锐洞察力。
2014年9月,程隆银律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勤勉的工作态度,他于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
在专职执业生涯中,程隆银律师保持高强度办案节奏,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均处于高位。他的业务聚焦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侵权责任纠纷和合同纠纷四大板块。
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从证据细节突破。例如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唐XX的辩护律师,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最终为唐XX争取到适用缓刑的机会;在赵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受害人万XX的委托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为受害人声张正义,使赵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此外,他还曾为多起涉嫌盗窃、诈骗的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或轻判结果。
在婚姻家事纠纷里,他既依法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又兼顾情感疏导。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他累计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追回赔偿款超千万元。在合同纠纷领域,从买卖合同违约到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他都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以马XX故意伤害一案为例,马XX因工地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致对方轻伤二级,被依法逮捕。程隆银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卷宗,精准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点。他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积极协调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庭审中,他围绕策略有力辩护,最终法院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程隆银律师不仅专业能力过硬,还注重“专业度”与“温度”的结合。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让当事人清晰掌握案件进展。他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以人为本的服务态度,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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