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组织是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组织主要有两类。
一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医患双方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时,可申请再次鉴定。
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其承担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也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这些医学会建立有专家库,鉴定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以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主要有两类。一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承担再次鉴定工作。当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时,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哪些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由两类机构负责。一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当我们探讨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组织是哪些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来说,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另外,对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若你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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