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破产财产纠纷
判定破产财产纠纷需从多方面考量。首先,要确定破产财产范围,依据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属破产财产。
其次,审查财产的权属关系。判断财产是否真正归债务人所有,有无存在争议的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如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或他人基于合同等有合法占有使用的情况。
再者,关注财产的取得时间与方式。若财产是在破产临界期内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无偿转让等方式处置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追回财产。
最后,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纠纷的性质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破产财产纠纷如何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依《企业破产法》进行。首先,由管理人拟订分配方案,包含财产数额、分配顺序、比例等,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分配顺序上,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提存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解除条件成就的,提存份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反之,则交付给债权人。
三、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如下:第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债务。第二,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三,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四,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在探讨如何判定破产财产纠纷时,除了核心的判定问题,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问题,在判定纠纷后,明确哪些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至关重要,这直接影响到各方利益。另外,破产财产的评估标准也会影响纠纷的处理,不同的评估方式可能导致财产价值的差异。若您在判定破产财产纠纷、了解分配顺序或者掌握评估标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阻碍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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