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推定要自己举证吗
过错推定原则下,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受害人自行举证。过错推定是在某些特定侵权情形下,法律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例如在医疗侵权纠纷中,若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就应证明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就认定其有过错。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受害人对某些特定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如损害结果等,仍需依法进行举证。总之,过错推定虽减轻了受害人部分举证责任,但并非完全免除其举证义务。
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由被告(行为人)承担。
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法律预先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原告无需举证证明被告过错;被告需主动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如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损害系不可抗力或受害人故意导致等),若无法完成举证,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典型适用场景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或隐匿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等。此类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被告需以证据推翻过错推定,否则承担侵权责任。
需注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不同:前者允许被告通过证明无过错免责,后者则无论被告是否有过错均需担责。
三、过错推定是否举证责任倒置
过错推定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在一般侵权责任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受害人需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而过错推定是特殊的归责原则,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建筑物等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等。这将原本由受害人证明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行为人,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如此设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举证能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当探讨过错推定要自己举证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一般情形下过错推定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外,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某些特殊的过错推定案件中,虽然主要举证责任在对方,但受害者也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关联。另外,举证的期限和证据的形式在过错推定案件里也有严格要求。若证据不符合规定或超出举证期限,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要是你在过错推定的举证环节存在疑问,不知如何应对这些复杂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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