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二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部分为支付方个人财产。三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房产,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情况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属婚前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已付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房子归一方所有。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法律效力。
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购买的房子,因具有人身专属性,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三、哪些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几类房子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其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在其子女婚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子女个人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如遗嘱写明某套房子由夫妻中一方继承,该房为个人财产。
4.婚后由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需证明购房款是个人财产。
5.夫妻书面约定某套房子归一方所有,该约定有效,房子属约定方个人财产。
在探讨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时,其实还有相关延伸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房子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在离婚分割时,若一方存在过错,财产分割比例会如何调整呢?通常来说,法院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但具体比例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另外,对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若没有明确约定出资份额,离婚时房产又该如何精准分割呢?这些都是与夫妻共同房产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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