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判定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而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像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过,存在几种例外情况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法律上如何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判定依据《民法典》《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一般而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在实际判定时,一是看户籍,通常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成员倾向被认定。二看生活状态,共同居住、经济共享、相互扶养和照顾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老人虽与子女户籍分开,但长期和子女一起吃住,由子女赡养,可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过,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人员等不计入。
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需哪些条件
依据相关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共同居住生活,成员在同一住所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共同体。二是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如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等,基于法律规定彼此负有相应义务。三是经济上相互扶持,收入和财产共同支配使用,在生活开支、消费等方面相互支持。不过,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等,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在探讨怎么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时,除了明确的判定标准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判定会影响家庭财产的共有关系,在涉及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时,准确判定成员范围至关重要。另外,在一些社会福利政策的申请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界定也起着关键作用,不同的成员认定可能导致家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你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判定后的财产关系、福利申请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在具体判定过程中遇到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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