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他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服务地区覆盖杭州及浙江全省,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程杰律师现为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导师,也是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他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其业务专长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为多家保险公司及不良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案情介绍: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1月,杨XX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确认王XX出轨事实。离婚后,因案涉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双方就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于2018年6月委托程杰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案涉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借用其与杨XX名义购买,房屋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杨XX仅履行签字义务,故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驳回杨XX诉请,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的证据。经法院委托评估,案涉房屋2019年11月市场价值为466.08万元。
律师办案过程: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指出该小票仅能证明存在资金存入行为,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亦不能证明存入资金实际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法律要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案涉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结合王XX婚内出轨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原则。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未能提供其父母的资金支出记录、还贷资金与父母账户的关联性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最终判决维持“杭州市某房屋归王XX所有,由王XX继续履行与银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判项;变更一审房屋折价款金额,判令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由王XX承担更多费用,弥补杨XX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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