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物能否直接受偿于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抵押物不能直接受偿于债权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应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以,抵押物需通过法定程序处置变现后,债权人才可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归债权人所有。
二、抵押物能否直接抵偿债务
抵押物一般不能直接抵偿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应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直接以抵押物抵偿债务可能损害抵押人及其他债权人利益。只有在经过合法的折价、拍卖、变卖等程序后,才能以抵押物价值实现债权清偿。
三、抵押物抵偿债务需满足哪些条件
抵押物抵偿债务,即实现抵押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抵押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且已完成必要的抵押登记手续(法律要求登记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这是实现抵押权的时间条件,只有在债务到期且未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主张权利。
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原因是债务人方面造成的。若因债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受清偿,不能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需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在此期间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
满足上述条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协议不成,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在探讨抵押物能否直接受偿于债权人时,除了核心问题外,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抵押物受偿后,若其价值超过债权数额,多余部分应返还抵押人;若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不足部分债务人仍需继续清偿。另外,不同类型的抵押物在受偿程序和规定上也存在差异,像不动产抵押物和动产抵押物的处理流程就有所不同。如果您对抵押物受偿的具体操作、剩余价值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抵押物受偿的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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