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具体指什么
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即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具有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效力。
比如,夫妻可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个人所有,而家庭重大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或者约定婚前一方的房产在婚后仍归其个人,但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另一方享有一定比例权益等。这样的约定有助于明确夫妻财产关系,避免日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不过,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在涉及夫妻债务等问题时,仍可依据法定夫妻财产制要求夫妻承担责任。
二、夫妻财产共有的范围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共有范围如下: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婚后双方通过劳动所获收入。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婚后的生意盈利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
三、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如何认定
夫妻财产共有关系认定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一般为共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
若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像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非共有。
需注意,具体财产认定要依实际情况及证据综合判断。
当我们厘清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具体指什么后,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具有优先效力,离婚时财产分割将优先遵循约定内容,而非法定分割规则;其二,若双方后续想变更或撤销约定,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得损害第三人(如共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变更可能无效。如果您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流程、效力认定,或因约定引发的实际纠纷处理仍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筑牢财产权益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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