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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最多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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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233人看过
导读:连带担保责任承担范围依当事人约定,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可含主债权及利息等),无约定或不明按《民法典》担全部债务(含主债及利息、违约金等)。法定限制方面: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一般无效,过错方担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1/2;主合同有效担保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则担保人担连带赔偿,双方有过错则担不超1/2。
连带担保责任最多承担多少

一、连带担保责任最多承担多少

连带担保责任的承担范围通常依当事人约定。若有明确约定,担保人按约定范围担责,可能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不过,担保责任存在法定限制。如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担保人过错的,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间要怎么算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权益,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可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中断是如何认定的

连带担保责任中,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后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比如债权人通过书面通知、诉讼、仲裁等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自该主张到达保证人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债权人要保留好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如通知函、裁判文书等,以证明在法定期间内积极行使了权利。

当我们关注连带担保责任最多承担多少时,需明确其承担范围并非固定数值。除主债务本金外,通常还涵盖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具体以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若担保合同未明确限额,担保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约定了限额,则以约定额度为限。此外,若债权人未在法定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免除责任。若你对连带担保责任的具体范围界定、限额约定效力或免责情形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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