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进入二审是否会判离
起诉离婚进入二审是否判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审主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且经调解无效,二审会判离。
但如果不存在这些足以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或者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可能维持原判,不判离。总之,二审判离与否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而非仅仅基于二审程序本身。
二、起诉离婚进行到一半可以撤诉不
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撤诉。
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在宣判前,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即终结。
但撤诉需考虑清楚。一旦撤诉,离婚案件将停止审理,已花费的时间、精力等可能付诸东流。若之后再起诉,可能需重新经历立案、审理等流程,且可能因某些情况导致法院对再次起诉的处理更为谨慎。所以决定撤诉前,要综合考量自身意愿及案件实际情况。若只是暂时情绪波动想缓一缓,可与法官沟通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审理而非直接撤诉。总之,撤诉与否要慎重权衡,确保自身权益最大化。
三、起诉离婚进行中能不能协议离婚
起诉离婚进行中仍可协议离婚。
起诉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协议离婚是双方自行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发给离婚证,此时起诉离婚程序即终结。
起诉离婚进入二审是否会判离,核心仍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法定标准,但二审与一审存在差异:二审法院会重点核查一审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若能提交新证据(如分居满一年的补充证明、对方存在家暴/出轨的新佐证等),判离概率会明显提升。此外,二审为终审程序,判决生效后即具强制执行力,无需再上诉。若您正面临离婚二审困惑,对证据补充、判离概率评估或后续财产分割、抚养权衔接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二审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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