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遵循共债共签、事后追认等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实践中,需结合借款用途、款项流向、夫妻双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如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子女教育等,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若用于个人赌博等,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书会发给谁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书通常发给案件当事人,即原告、被告。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两人都会收到判决书。另外,案件代理人若有合法委托手续,也会收到。
法律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三、夫妻共同债务与共同债如何区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共同债范围更广,包含夫妻共同债务,还涵盖其他主体间的共同债务,如合伙债务等。
区分二者,首先看主体,夫妻共同债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其他共同债主体是合伙人等。其次看债务形成原因,夫妻共同债务因家庭生活、经营等产生;其他共同债基于合伙经营、共同借贷等产生。再者看法律适用,夫妻共同债务适用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其他共同债依合同编、合伙企业法等规定处理。
除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认定,实践中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存在合意;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时,另一方是否需担责,这类情况常因证据认定产生争议。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务承担的实际结果,若你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对举证材料、特殊债务的认定仍有困惑,或是遇到具体案例不知如何适用规则,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针对性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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