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富有激情的律师—陈兵兵,他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已办理案件近1000件。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完美结合,以创新精神为客户定制解决方案。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
陈律师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在执业过程中,他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众多代表性案件。比如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尽职调查,识别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近亿元经济损失。此外,他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诉讼业务,也取得显著效果。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2024年4月的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更凸显了陈兵兵律师的专业能力。当时,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分得1500元,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在陈律师协助下,刘X与同案人员积极赔偿并获被害单位书面谅解。
陈律师介入此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策略。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关键酌定情节。他还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程序和政策依据。在法律文书中,他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他以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广泛赞誉,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若需联系陈兵兵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陈兵兵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