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自2021年执业至今,孙培伦律师已经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拥有新疆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还担任着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下面来看看孙培伦律师代理的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2021年,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可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被告则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还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孙培伦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还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他精准引用合同条款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对于违约金,他配合法院审查,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不应采信。同时,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证据,确保律师费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尚欠工程款,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和律师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有效破解了“未验收拒付”的困局,保障了合同约定权益落地。面对法院对高额违约金的审慎态度,他平衡了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了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合同解读、证据构建、违约责任论证及诉讼策略优化,切实维护施工方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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