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后探望权如何行使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协助。探望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探望方式分看望式和逗留式。看望式是到对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逗留式是按约定或判决时间领走并按时送回孩子。
3.若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直接抚养方设障碍,另一方可起诉,判决后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针对孩子人身和探望行为。
二、离婚纠纷后房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为婚后共同购买,即便仅登记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方式通常有均等分割,即按市场价值评估后平均分配。若一方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家暴等行为,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还有按贡献分割,对购房出资较多、照顾家庭付出较多一方可适当多分。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约定方式分割,比如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款。总之,需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进行房产分割。
三、离婚纠纷后分割财产怎么办理
离婚后分割财产,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分割方案,然后按协议执行。如涉及房产等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在诉讼时,需向法院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状况。
关于离婚纠纷后探望权如何行使,除了明确的行使主体、时间约定等基础规则,实践中还常遇到现实困惑。比如,若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望,该如何维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长期阻挠影响子女身心健康,还可举证申请变更抚养关系;另一种情况是,探望时子女突然不愿见面,是否能直接中止?需结合子女年龄、真实意愿及是否有不当引导判断,不能随意中止。如果您正面临探望权行使受阻、不知如何固定证据,或想了解具体维权流程,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理清思路、高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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