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后对方能否再起诉
1.离婚判决后对方一般能再起诉,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判决生效后,财产分割方面,发现未分割财产或对方有不当行为,可另行起诉再分割。
3.子女抚养方面,出现新情况,如抚养方无力抚养等,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无新情况、理由,原告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不受理。
二、离婚判决后的诉讼费如何承担
离婚判决后,诉讼费承担规则如下:
一般败诉方承担。
涉及财产分割且胜负难定,法院依双方与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费用分担。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撤诉案件,原告承担,费用减半。
总之,承担方式依判决、协商及撤诉情况而定。
三、离婚判决后房产未分配如何处理
1.若离婚判决未分配房产,双方能协商的,可签分割协议,明确归属与补偿。
2.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法院按房产性质审理,共同财产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婚前财产一般归一方。
3.有父母出资、婚后还贷等复杂情况,结合出资、还贷记录等判定。
4.要及时收集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据支持主张。
离婚判决后对方能否再起诉,并非绝对不能,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判决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存在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等未处理情形,对方可就财产问题另行起诉;若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符合“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宜继续抚养”等法定条件,也能提起诉讼。此外,若对判决中的探视权行使方式、时间有争议,同样可通过诉讼解决。但具体哪些情形能起诉、需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很多人容易混淆。如果您正面临此类困惑,或想了解离婚判决后再起诉的流程细节、胜诉要点,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精准梳理,帮您理清后续纠纷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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