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荆州的法治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就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仲鹏。肖仲鹏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处理案件达200余件。他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注的执业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
肖仲鹏秉持着“专注于刑事辩护,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件咨询都有信心、有耐心、有恒心、有责任心,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的执业理念,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他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其专业能力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
其中,“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堪称他的经典之作。面对这起重大案件带来的巨大压力,肖仲鹏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最终为当事人刘某某争取到了缓刑判决,让刘某某重获自由。这一案件不仅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更展现了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冷静应对、专业辩护的能力。
而在2022年的贺X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肖仲鹏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贺XX与被害人孟XX因工作原因在微信群内发生口角纠纷,下班以后,孟XX随身携带一把锤子前往贺XX家中理论。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孟XX用手抓住贺XX衣服领口,贺XX便顺势用刀将孟XX颈部左右两侧刺伤。经鉴定,孟XX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二级。
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以贺X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6月2日向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肖仲鹏作为贺XX的辩护人,积极为其辩护。他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发现贺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赔偿被害人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八万元。同时,贺XX在发现孟XX颈部流血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具有自首情节。
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贺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贺XX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孟XX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贺XX不起诉。
肖仲鹏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细致的调查和专业的辩护,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贺X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的专业和负责,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肖仲鹏在刑事辩护领域的诸多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榜样。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用专业和责任诠释着一名律师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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