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失赔偿金如何计算
损失赔偿金计算需区分不同情形。在合同领域,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方式或数额计算。若没有约定,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侵权领域,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损失或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损失赔偿金如何分配
损失赔偿金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形。若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用于丧葬支出;被扶养人生活费归被扶养人;死亡赔偿金等实践中一般参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确定份额。
若是财产损失赔偿金,属于财产所有者。如保险理赔的财产损失赔偿金,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多人共有的财产,按共有份额分配。若因合同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金,依据合同约定分配;无约定则按当事人实际损失及过错程度等合理分配。
三、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要吗
一般情况下,损失赔偿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旨在弥补守约方损失并对违约方进行一定惩罚。损失赔偿金则是用于弥补实际遭受的损失。二者功能有一定重合。如果同时主张,可能导致赔偿数额过高,对违约方不公平。
但在特殊情形下,比如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违约金至实际损失数额,此时可视为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对不足部分主张损失赔偿金。
除了明确损失赔偿金如何计算的基本规则,实践中还有两个容易忽略的关键问题:一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主张赔偿金的一方需提供损失的有效凭证,比如医疗费用票据、财产评估报告等,若证据不足可能影响赔偿金额;二是不同损害类型的计算差异,比如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费需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明,财产损害则需参考重置价值或修复费用。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证据收集难题,或不确定自身情况对应的计算标准,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计算逻辑,明确应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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