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提离婚谁放弃财产
“谁提离婚谁放弃财产”这类约定一般无效。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此约定限制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基本原则,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能依据该类约定剥夺提出离婚一方分割财产的权利。
二、谁提离婚谁放弃抚养权
“谁提离婚谁放弃抚养权”的约定一般是无效的。抚养权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权利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属于人身权利,并非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随意处分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即便一方先提出离婚,也不意味着必然放弃抚养权。
三、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协议有效
“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协议一般无效。
从法律角度看,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民法典》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此类协议以限制一方的离婚自由来达到财产分配目的,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限制了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可能被认定无效。
不过,如果协议内容是双方对财产的自愿、公平分割约定,并非单纯以限制离婚自由为目的,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具有效力。但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谨慎认定此类协议的效力,总体倾向于不支持“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这种不合理限制。
“谁提离婚谁放弃财产”是大众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常见误区,我国法律从未规定“谁先提离婚就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核心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与离婚提起顺序无关。比如若一方存在家暴、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过错行为,可能会在分割时少分,但这是基于过错而非“提离婚”的行为。若你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困惑,或想了解过错认定对财产的影响、隐匿财产的取证方法等问题,别再被错误认知误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理清权益边界,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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