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官司医院举证吗
在医疗官司中,医院通常需要举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医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是符合规范的,不存在过错,且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例如,医院需要提供病历、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然而,具体的举证责任分配还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二、医疗官司医院不同意鉴定怎么办
在医疗官司中,若医院不同意鉴定,患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患方应向法院书面申请医疗鉴定,阐明鉴定对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鉴定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会依职权委托鉴定。
若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鉴定,法院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作出对其不利的认定。即法院可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推定患方关于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等主张成立。所以,患方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及损害后果的证据,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三、医疗官司医院方会不给钱吗
医疗官司中存在医院方不给钱的可能性。若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通常应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但现实中,部分医院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如对判决结果不满、资金周转困难等,拒绝或拖延支付赔偿款。
若医院不履行生效判决,患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即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医院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财产等,以保障患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所以,即便医院方一开始不给钱,患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关注医疗官司医院举证吗这一问题时,其实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并非完全由医院“大包大揽”。比如在患者主张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未提供初步证据时,需先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缺陷导致损害,患者也需提供损害事实与缺陷存在的初步关联证据。此外,医院举证的范围(如病历、诊疗规范等)、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赔偿计算中需结合的证据类型,都是实际纠纷中需明确的关键。如果您正面临医疗纠纷,对医院具体举证要求、自身应准备的证据仍有疑问,或是想了解后续维权流程,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思路、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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